【便民服务】东胜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办理事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“双减”工作的决策部署,根据《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《内蒙古自治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(试行)》,就有关培训机构办理事项通知如下:
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(以下简称“培训机构”)举办者到登记管理部门申报名称,营利性培训机构到市场监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办理,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到民政部门办理。
举办者完成培训机构名称预审核后,向东胜区教育体育局申请设立培训机构。举办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
3.从业人员身份证、健康证明及相关从业资质证明;填报《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明细表》(于附件处下载)。从业人员包括:法定代表人,行政主要负责人、教学管理人员、教学教研人员、财务管理人员、安全保卫人员、急救人员(体育类培训机构应配备不少于1名经过培训并获得急救证书的人员)等。
7.培训场所房产权属证明;租赁场地的,还应当提交租赁期不少于3年的租赁合同(协议);建筑、消防手续齐全。
8.培训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球盟会网页登录入口,应当标明实际用于教学的区域、面积。场所总面积不少于200平米,体育类(除棋牌)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5平米。